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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主题: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2025-05-29 01:41 来源:贴说网 点击:67

4月25日-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主题: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导读: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今年的宣传周主题是“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主要内容,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由来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历年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

2003年第一届: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

2004年第二届: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健康

2005年第三届: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006年第四届: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2007年第五届: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

2008年第六届:工作.健康.和谐

2009年第七届: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10年第八届:防治职业病 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2011年第九届: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2012年第十届: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2013年第十一届: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2014年第十二届: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5年第十三届: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2016年第十四届: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7年第十五届: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8年第十六届: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9年第十七届: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2020年第十八届: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2021年第十九届: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2022年第二十届: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许多小伙伴可能

“职业病”的概念并不清楚

哪些疾病属于职业病?

该如何诊断职业病?

得了职业病后需要注意什么?

今天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订)

那么颈椎病、鼠标手

算不算职业病?

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

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才是职业病

2.

哪些疾病属于职业病?

按照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类,共132种

注: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和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来源:《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年)

3.

怀疑得了职业病该如何诊断?

去哪儿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如果材料齐全

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

职业病诊断机构会

作出诊断结论哦

4.

单位不提供相关材料怎么办?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5.

得了职业病后还需注意什么?

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为了自身的健康,脱离相关工作岗位

科普一下

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不能再从事粉尘作业

永久性的感应神经聋患者

不能接触噪声

造血系统疾病患者

不能再接触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