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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拍演戏,看清起诉《新华字典》的闹剧!实为一场骗局!

2025-01-19 00:14 来源:贴说网 点击:167

摆拍演戏,看清起诉《新华字典》的闹剧!实为一场骗局!

现在全网最火的,莫过于所谓的起诉《新华字典》了,但是这个事情看起来像是演戏,不像是真的,而钱某从前的一些事情被扒出来,更让人质疑其行为的真实性

但是,对于网友指出的《新华字典》的一些释义,的确值得商榷。我看了网上出现的一些存在争议的释义与组词举例,有的批评是站不住脚的,而有的却不无道理。

下面,本文将倒过来一一说明,先讨论一下《新华字典》的释义与组词举例问题,再说明为什么我认为起诉《新华字典》涉嫌造假,以及本人对此的看法。

《新华字典》获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

2016年4月12日,吉尼斯世界纪录有关负责人正式确认《新华字典》是世界“最受欢迎的字典”和“最畅销的书”。

这个统计时间,是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当时统计到全球发行量为5.67亿本。这自然与2012年被纳入免费教科书有关。

客观地说,《新华字典》在国民教育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中华民族文化普及与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在有争议的释义没有产生巨大舆论之前,《新华字典》一直是广受赞誉的,如今却备受争议,声誉扫地,令人唏嘘。

评点对于个别释义与举例的争议

作为一种工具书,从理论角度来看,是不应该具有价值立场与感情色彩的,应该是中性的,以准确、客观、全面为佳。

但是,由于字典在国民教化中也确实具有一定的功能,所以要做到完全中立,是不现实的,应该考虑到思想导向。

不过,网上传的有些并不不妥,比如上图的三个:“被”,造句“他被父亲骂了一顿”;“鞭”,组词“鞭尸”;“弑”,组词“弑君”“弑父”。我认为这三个没啥问题,但这与有些人是讲不通的。

对于钱某起诉的那个视频里提到的,“别了一把手枪”,这个说法也是可以的,不过“玩弄女性”“孩子小,成了累赘”这两个,确实可以改进一下,因为的确会引起部分群体心理不适。

至于最令很多人不满的“倭”字没组词“倭寇”,这个有些复杂。词典里有“倭寇”这个词,《新华字典》里确实没有。

有关方面曾回应过,说最初1957年的那一版本来就没有“倭寇”一词,所以谈不上被删除。不过,回应的文章里只附有1957年版图片,并没有后来其他版本的,不排除一开始没有,后来增加了,再后来又删除了。

不过,既然广大爱国人民群众不满,那就重新修订时给加上,何况这个词现在使用很广泛,而且看样子以后会更广泛。

其实《新华字典》里有一个字的举例,是兼顾了价值取向的,如下图,“骂”,后面举例是“不要骂人”。但是,有人可能又会说了,骂坏人或晚辈呢?上面“被”字举例就是“他被父亲骂了一顿”。

为什么说起诉《新华字典》像演戏

钱某与另一人拍视频发到网上,说起诉《新华字典》,但是细究起来疑点重重。

第一,他们声称递交到余杭区人民法院,但是视频里并没有拍到法院,更没有拍法院工作人员的接待。

细看视频,就拍到了一个大厅,可以看到里面有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写字,还有儿童玩耍。怎么看,怎么觉得是摆拍

连去法院的路上都拍了,为什么不拍一下法院大门?把起诉书递交给法院工作人员时,为什么没拍?

第二,那个起诉书,没有清晰地呈现出来,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图像。

我想,如果真是去起诉《新华字典》了,何不把起诉书拍得清清楚楚,光明正大地给大家看一看,不是更能振奋人心吗?

第三,余杭区人民法院一直没有作出回应,这事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我想应该有记者去余杭区人民法院采访一下吧?但是至今没有。似乎对于余杭区人民法院来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事儿。

第四,即便是真起诉,这个事情也讲不通,《新华字典》怎么能作被告呢?开庭时被告席上放一本《新华字典》?

如果真起诉,这自然属于民事诉讼,但是却又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原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把《新华字典》编者或出版社列为被告,那么应该起诉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或者是商务印书馆。但显然,钱某没这样说,估计她也不敢这样做。即便他们敢,他们也应该到北京去起诉,因为这两家单位都在北京。

而且,他们也不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方,即便真的要起诉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或商务印书馆,他们也不具备原告的资格。另一方面,也找不到具体的受害者以及证据。

所以我判断,他们是到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大厅转了一圈,拍了个视频,而且从角度看,还不是光明正大拍的。那个视频,室内部分,两个人的头都没拍出来,时间也很短,很像悄悄拍的。

即便他们真去余杭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了,我觉得余杭区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还会嗤之以鼻,连个真正的被告都没有,也没有具体受害人,这是在戏弄法院吗?

没有被告,没有受害者,他们也不具备原告的资格,所以这个事情是真是假,你自己判断吧,反正我是觉得在演戏。而当看到很多网友抖出钱某的过往丑事时,我更对其真实用意产生怀疑了。

尤其是下面这个图,我发现他们走的路上居然有“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这不是在长沙吗?怎么说把诉状交到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呢?我认为钱某在公然撒谎!这纯属一场骗局!

钱某的老底儿被扒出来

钱某现在还自称副教授,但是教师资格早就被取消了,而且还因非法经营罪被判过刑,也被限制高消费。

她的主页还注明“起诉教育部当事人”,明显是胡编乱造;注明“汉英同律法开创者”,但却能发表“英语是中国人发明的”这种反智言论。

最有意思的是,钱某批评“倭”没有组词“倭寇”,看起来是爱国恨日的,但她却公然宣称“日本人也是我们一家人”。

这样的人,你能看清她的真面目吗?你知道她正在干什么?她真是侠肝义胆的“巾帼英雄”?

回到《新华字典》的话题上

当然,不管钱某起诉《新华字典》这个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滑稽荒唐,总之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现在很多人对《新华字典》个别字的释义与举例是有质疑的,钱某所为,掀起了舆论风暴。但是,这个怎么解决?

我认为,有关方面不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对于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质疑,应该考虑适当调整,尽快启动重新修订,发行第13版,尤其是必须加上“倭寇”一词。

此外,建议“日”字后面也给加上“日寇”一词,“鬼”后面加上“鬼子”“日本鬼子”,“美”后面最好也要加上“美帝”一词。

要改就彻底改,一劳永逸!

如果一部《新华字典》就能凝聚如此爱国力量,再来一次修订是值得的。